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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,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。作为家庭申请人参与家庭申请后,原个人申请即自动取消。
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个人,在参与家庭申报后,其以个人身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(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)。若取消家庭申报,再以个人身份重新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,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。
已参加家庭申请的,如希望以个人身份参与指标配置,可于申报期内(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、8月1日至10月8日)退出家庭申请并于个人配置指标功能区进行“重新申请”操作。